关于中秋节、国庆节廉洁过节的提醒通知
来源:    上传时间:2023-09-27

 

各单位(部门):

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续深入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提醒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在“两节”期间要自觉遵守廉洁纪律,提倡文明过节。现就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廉洁过节相关纪律要求提醒通知如下:

一、严禁借节日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或公款购买赠送烟酒、月饼等节礼;

二、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组织、参与公款支付的活动;

三、严禁违规吃喝;

四、严禁“带彩”娱乐或参与赌博活动;

五、严禁酒驾醉驾;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七、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

八、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明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守纪律规矩,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和相关要求,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受理节日期间各方面的“四风”问题反映,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落实廉洁过节工作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单位(部门)负责人领导责任。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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