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教职工请假审批手续,切实做好教职工考勤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
1、病假: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可请病假。
2、事假:教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
3、工伤假:工伤需要接受治疗的,可请工伤假,假期根据治疗时间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
4、婚假:教职工婚假为3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酌情给予路程假。
5、产假、护理假:女教职工生育,可休产假,假期为128天,若产假正值寒暑假的,其假期可以顺延。男教职工配偶生育,可请护理假,假期为15天。
6、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假期为3天,在外地治丧的,可酌情给予路程假。
二、请假与销假
教职工请假须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文学与传媒学院请假审批表》,说明请假事由,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教职工假满返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审批权限
1、教职工请事假一周以内的,由副书记审批;超过一周的,经院长签署意见,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2、教职工请病假须出具医院提供的病情证明。病假15天以内的,由副书记审批;超过15天的,经院长签署意见,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3、教职工请工伤假,凭工伤认定相关材料,经院长签署意见,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四、考勤管理
1、行政考勤:在岗行政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签到时间:上午8:00,下午14:00;签到地点:文传学院办公室。
2、会议考勤:全院教职工大会执行签到考勤管理制度,若有特殊原因需请假,提前报副书记批准,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根据签到情况和副书记核实确认,事假一次扣30元,无故未到扣50元。
3、经学校批准的申请培训、进修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填写《文学与传媒学院请假审批单》,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到办公室备案,培训、进修结束应及时办理返校手续。培训、进修未经按期回校的,按旷工处理。
4、哺乳期女教职工可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其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增加1个小时哺乳时间。
5、行政人员工作日考勤,迟到1次扣10元,无故旷工一次扣50元;会议考勤,事假一次扣30元,无故未到扣50元。全年旷工累计达7天,扣发1个月全部工资;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根据《湖北文理学院教职工请假与考勤管理办法》(校政发人〔2016〕5号)相关规定执行。所扣金额年底绩效分配时兑现。
6、办公室应认真做好考勤管理,指派专人做好教职工考勤记载。考勤情况作为评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和奖励性绩效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文学与传媒学院请假审批表下载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