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文学与传媒学院的学科建设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规范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学术会议,是指与申请者本人承担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课程教学相一致的有关学术会议。
第三条 教师参加学术会议,须有学术会议的正式邀请函或通知,并提交会议交流论文。
第四条 申请参加学术会议应当履行以下手续:
1.教师如实填写《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附件1),提前两周报请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科研学科类由分管科研学科院领导审核,教学类由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核),并凭此表办理《湖北文理学院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
2.教师在申请时须提交有关参会材料,包括会议正式邀请函或通知的复印件、学术会议交流论文全文的纸质版等。
第五条 参加学术会议的教师在会议结束一周内,向学院学科办主任提交《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会议正式邀请函或通知的复印件、学术会议交流论文全文、《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统计表》(附件2)一式两份、参加学术会议的会议议程、会议照片和新闻报道电子稿。学科办主任审核以上材料,并在《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后,教师方可凭此表办理报销手续。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的新闻信息将在学院网站发布。
第六条 学院学科办主任根据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的情况,定期以学术沙龙或主题教研活动的形式,组织参会教师进行院内学术交流。
第七条 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前提。每学期的前两周以及最后两周,学院原则上不批准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
第八条 教师赴港、澳、台或境外参加学术会议,须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并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九条 报销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9年3月起生效,解释权归学院学术委员会。
附件:1、《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
2、《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统计表》
附件1:
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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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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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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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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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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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 主办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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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 缴纳会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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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务费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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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 调停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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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 论文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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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论文 摘要或提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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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院长 是否同意 |
同意( ) 不同意( )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注:①邀请函(打印或复印件)、参会论文全文请附本申请表后。
②获学院资助参会的教师在会议结束后一周内,需向学院提交必要的参会总结材料(如会议议程、会议照片、新闻报道电子稿等)。
③需要调(停)课时,请另附《文学与传媒学院调(停)课申请表》。
④教师凭此表办理《湖北文理学院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
附件2 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统计表 |
学科办主任(签字): |
序号 |
会议名称 |
主办单位 |
会议时间 |
会议地点 |
参加人员 |
大会发言及主题;提交论文、报告及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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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教师凭此表办理报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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