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期末考试管理办法
来源:    上传时间:2018-10-16


 

加强考试管理是建设优良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期末考试严格、公正、规范进行,文传学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试的组织和领导

学院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抓好各个环节的组织领导。依据教务处文件,安排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

1、学院考试领导小组会议。结合文传学院实际,落实考试工作的要求、措施和安排。

2、各系分别布召开专门会议,布置有关考试的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命题、监考、阅卷以及成绩评定、分析、录入等。

3、班主任、辅导员集中组织学生复习,任课老师进行指导。由辅导员和班主任以班为单位召开班会,考前明确考试目的和要求,严肃考风考纪,培养学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的品格和作风。

二、试卷命题

1、试题内容要与课程教学方案相符,反映本课程教学要求和教学目标,既要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又要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所有课程的试卷必须填写《命题审核表》,并经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审阅后签字。

2、每门课程出难易度相同的AB两套试题,同时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两套试题重复内容不得超过15%

3、试题统一用Word排版、A4纸单面打印;“页脚”处标记“第几页共几页”,要标注每道题分值;试卷题目信息规范。

4、做好试卷在出题、制卷期间的保密工作,禁止在考前向学生圈点考试内容或通过其他方式向学生泄露试题内容。

三、考核形式

根据课程性质及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课程考核可根据教学目标和课程性质采用笔试(开卷、闭卷)、口试、面试或操作考试等形式。

四、考场编排

1、每场考试都必须张贴考号,每两个考生之间至少间隔一个空位。按考场容量安排考生人数(具体见考试教室分配表),尽量拉大考生座位间距,避免考生集中在教室前几排或后几排。

2、考生人数在60人以内的至少配备2名监考人员,60-80人配备3名监考人员,原则上考场容量不允许超过80人。

五、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必须在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领取试卷,认真核对考试的课程、专业、年级、人数及试卷份数,核对无误后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标识牌进行监考。

2、监考教师到达考场后应清理考场内环境,张贴考场门贴和考号,在黑板上书写“沉着应试 诚信守纪”标语。

3、考生入场,监考教师应组织学生按规定座位入座,核查学生的学生证或身份证,宣布考试纪律。对证件不全、不服从管理和扰乱考场秩序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

4、考试开始前5分钟,监考教师发放考试试卷,提醒学生填写考生信息。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提前或延后分发试卷。

5、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监督和维护考场秩序,为考生提供必要的服务。监考教师应一前一后监看整个考场,坚守岗位,不得看书(报)、批改作业、吸烟、看手机、拍照或做其他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监考教师应关闭或不携带通迅工具。

6、除试卷印刷不清、错字、漏字、缺页外,监考教师对其它有关试卷的问题不予解答,更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协助或示意学生答题。

7、监考教师应及时防范和制止学生的违纪及作弊行为;对造成违纪和作弊事实的学生,应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记载学生姓名、学号及违反纪律的具体情节,经学生签字确认后终止其考试,令其退场。

8、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收齐、清点考卷,要求考生立即退出考场,核查无误后,妥善包封,连同考场记录及时交考场办公室。不得提前或延后结束考试。

六、考试巡视

学院领导和教学秘书组成巡视小组,监控考试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期末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出差错。巡视检查考场后,巡视人员还应填写《巡视记录表》,考试结束后交至教科办。

七、试卷评阅

1、课程考试执行集中阅卷,评卷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工,公共课、学科基础课统考课程阅卷应采取分题、定人、流水作业的阅卷方式。阅卷要有试卷评阅、复核及记分等程序,各项工作落实到人。评卷前要组织阅卷教师熟悉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卷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评阅试卷要客观公正。

2、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评阅试卷,防止发生偏宽、偏严、错评、漏评等现象,确保评卷质量。

 3、评卷一律用红色笔评卷,阅卷教师在所评的每道题上署名,且评卷人一栏须签全名。

4、每道试题的批改,完全答对的打勾(√),完全答错的打叉(×),部分错误的在错误内容下作“    ”记号。

5、得分只能用正分。每个得分点处标小分,答错或未答记零分,每道大题序号前须标本题总得分。

6、成绩一经评定,不得随意更改,若因误评或漏评确需更改时,阅卷教师须签全名。

7、阅卷教师要爱护试卷,严防损坏卷面,做到完整无损,除规定的标记外,不得在试卷上书写任何标记或文字。

8、试卷全部阅完后,要统一核分,并对试卷做认真细致的复查、审核,以保证卷面核分的准确程度。复核教师必须对每题的得分进行认真复核,确认无误后在《试卷复查记录表》上签字。

9、任课老师应认真分析试卷和成绩,填写《考试质量分析表》。考试质量分析应包括学生的得分情况、试卷的难易程度、出现问题和今后改进的方向等。

八、成绩登录

1、课程考试成绩须在考试结束5日内登录至教务管理系统,同时打印纸质的《学生成绩单》签字后,与课程过程档案一并交专业负责人。学生可到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课程成绩。

2、课程考试成绩一经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不得随意改动。如因特殊情况,由评卷教师填写《学生成绩更改记载表》,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教务处分管处长签字,方可修改课程成绩。

九、试卷装订

1、试卷按照学生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序。

2、试卷装订顺序:学生成绩单、考试质量分析表、样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

十、试卷归档

 1、试卷档案包括课程教学方案、课程进度表、命题审核表、教师工作手册、考试质量分析表、已装订的试卷、学生成绩单、复查清单。

 2、试卷档案在考试结束5日内以专业为单位上交教学办。

十一、缓考

1、缓考条件: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完成学期课程考核,应持学校指定医院证明于考试前三天向院教学办申请缓考(因事一般不准缓考),并经主管教学领导批准。

2、缓考不单独安排,随次学期初该课程补考进行,缓考不及格,应予重修。

十二、本办法由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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