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实验室开放的效果,保证实验室开放的有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主要包括实验室场地使用及实验设备外借两部分,均为无偿开放。
二、学生申请实验室开放需提前二十四小时与实验室管理人员预约,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与实验室科研、教学不冲突的开放时间。
三、学生预约实验室开放时需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供:指导老师签字同意的实验室开放使用计划或分镜头脚本、100元押金、学生证。
四、学生使用实验室设备及外借设备时请仔细核查,确定设备外观完好、使用状况良好,核查无误后签署赔偿协议。
五、实验室场地、设备使用过程中请爱护实验室场地、设备,保证场地、设备安全,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六、严格遵守约定的开放时间,不按约定时间归还设备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下次使用。超时实验室收取有偿使用计费(每小时五元),严重超时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下次使用,对因此耽误教学、科研的视具体情况追究其责任。
七、学生实验室使用完毕、归还设备时应通过实验室管理人员验收,若使用不当造成实验室场地、设备损坏,使用者负全部责任。
八、学生按计划完成开放任务后,向实验室提供实验结果光盘,实验室管理人员检查与实验计划相符后退回押金、学生证。学生如无法提供与实验计划相符实验结果光盘,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扣留其押金并拒绝其下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