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1月政治理论学习参考资料 目 录
来源:    上传时间:2026-01-01


1.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二六年新年贺词………………2

2.习近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51210日至11日)……………………………………………5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51225日至26日)………………………12

4.《习近平: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做到五个进一步到位……………………………………………………………16

5.《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21

6.湖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51225日)……29

7.中共襄阳市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2025129日)……………………………………………………………35

8.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6

9.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48

10.《习近平:扩大内需是战略之举》……………………51

11.习近平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重要指示精神61

12.《全民阅读促进条例》…………………………………63

13.王忠林出席省管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开班式并作辅导报告……………………72

14.王忠林主持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汇聚强大力量…………………………75

15.《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77

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六年新年贺词

习近平


 大家好!岁序更替,华章日新。在新年到来之际,我在北京向大家致以美好的祝福!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5年来,我们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克服重重困难挑战,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迈出了稳健步伐。我国经济总量连续跨越新关口,今年预计达到140万亿元,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绿水青山成为亮丽底色,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5年历程极不寻常,成绩来之不易。大家拼搏进取、耕耘奉献,铸就了欣欣向荣的中国。我向每一位辛勤付出的奋斗者致敬!

  这一年,令人难忘的是,我们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设立台湾光复纪念日。国之盛典威武雄壮,胜利荣光永载史册,激励中华儿女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凝聚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伟力。

  我们依靠创新为高质量发展赋能。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创新成果竞相涌现,人工智能大模型你追我赶,芯片自主研发有了新突破,我国成为创新力上升最快的经济体之一。天问二号开启“追星”之旅,雅下水电工程开工建设,首艘电磁弹射型航母正式入列。人形机器人亮出“功夫模式”,无人机演绎绚丽“烟花”。创新创造催生了新质生产力,也让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我们以文化滋养精神家园。文博热、非遗热不断升温,世界遗产再添新员,悟空和哪吒风靡全球,古韵国风成为年轻人眼中的“顶流审美”。文旅市场人气火爆,“城超”“村超”热闹非凡,冰雪运动点燃冬日激情。传统与现代交融,中华文化绽放更加灿烂的光芒。

  我们共创共享美好生活。我到西藏、新疆出席庆祝活动,从雪域高原到天山南北,各族群众心手相连,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大家用洁白的哈达、热情的歌舞,表达对祖国的热爱、对幸福的礼赞。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过去一年,新就业群体权益有了进一步保障,适老化改造给老年人带来方便,育儿家庭每月多了300元补贴。柴米油盐、三餐四季,每个“小家”热气腾腾,中国这个“大家”就蒸蒸日上。

  我们继续敞开胸怀拥抱世界。上合组织天津峰会、全球妇女峰会成功举办,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为更好应对气候变化,我国宣布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继“三大倡议”之后,我提出全球治理倡议,推动建设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当今世界变乱交织,一些地区仍被战火笼罩。中国始终站在历史正确一边,愿同各国携手促进世界和平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前不久,我出席了全运会开幕式,粤港澳三地同心同行,令人欣慰。要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保持长期繁荣稳定。两岸同胞血浓于水,祖国统一的历史大势不可阻挡!

  党兴方能国强。我们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徙木立信从严管党治党,去腐生肌推进自我革命,党风政风持续向好。要砥砺初心使命,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继续回答好延安“窑洞之问”,书写无愧于人民的时代答卷。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锐始者必图其终,成功者先计于始。我们要锚定目标任务,坚定信心、乘势而上,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续写中国奇迹新篇章。

  山海寻梦,不觉其远;前路迢迢,阔步而行。让我们拿出跃马扬鞭的勇气,激发万马奔腾的活力,保持马不停蹄的干劲,一起为梦想奋斗、为幸福打拼,把宏伟愿景变成美好现实。

  新年的旭日即将升起。祝祖国山河壮丽、大地丰饶,神州沐朝晖!祝大家心有所悦、业有所成,万事皆可期!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本报北京12月11日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重要讲话中总结2025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经济形势,部署2026年经济工作。李强作总结讲话,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将顺利完成。我国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取得积极进展,民生保障更加有力。过去5年,我们有效应对各种冲击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十四五”即将圆满收官,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

  会议认为,通过实践,我们对做好新形势下经济工作又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必须充分挖掘经济潜能,必须坚持政策支持和改革创新并举,必须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必须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必须以苦练内功来应对外部挑战。

  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中老问题、新挑战仍然不少,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国内供强需弱矛盾突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这些大多是发展中、转型中的问题,经过努力是可以解决的,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要坚定信心、用好优势、应对挑战,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

  会议强调,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国内经济工作和国际经贸斗争,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增强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会议指出,明年经济工作在政策取向上,要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加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要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必要的财政赤字、债务总规模和支出总量,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重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把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物价合理回升作为货币政策的重要考量,灵活高效运用降准降息等多种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要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和有效性。将各类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政策、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健全预期管理机制,提振社会信心。

  会议确定,明年经济工作抓好以下重点任务。

  一是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优化“两新”政策实施。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推动投资止跌回稳,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优化实施“两重”项目,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管理,继续发挥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

  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制定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方案。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制定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实施新一轮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完善人工智能治理。创新科技金融服务。

  三是坚持改革攻坚,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拓展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健全地方税体系。深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

  四是坚持对外开放,推动多领域合作共赢。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有序扩大服务领域自主开放,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范围,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支持服务出口,积极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商签更多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

  五是坚持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统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严守耕地红线,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加强重点城市群协调联动,深化跨行政区合作。加强主要海湾整体规划,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是坚持“双碳”引领,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制定能源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扩大绿电应用。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扎实推进“三北”工程攻坚战,实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加紧补齐北方地区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

  七是坚持民生为大,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稳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推进教育资源布局结构调整,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和优质高校本科招生。优化药品集中采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倡导积极婚育观,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

  八是坚持守牢底线,积极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等。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督促各地主动化债,不得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优化债务重组和置换办法,多措并举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

  会议指出,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把握我国发展大势,坚定对未来发展的信心。要全面贯彻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坚持积极务实的目标导向,着力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在质的有效提升上取得更大突破,增强居民和企业的获得感;增强改革与政策的协同效应,推动经济运行和市场预期持续向好。要在大局中把握明年经济工作的关键着力点,围绕做强国内大循环,拓展内需增长新空间;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围绕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围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围绕守牢安全底线,稳妥做好重点领域风险化解。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统一意志和强大合力。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明年经济工作的思路、任务、政策。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自觉按规律办事,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要按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编制国家和地方“十五五”规划及专项规划,推动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要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人才环境、营商环境、舆论环境,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充分激发社会正能量。

  会议要求,要做好岁末年初重要民生商品保供工作,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号召,全党全社会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砥砺前行,奋力实现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以及中央军委委员等出席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管理的部分金融机构和企业、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强调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以优良

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


新华社北京1226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225日至26日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自我检视、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前,有关方面作了认真准备。中央政治局同志同有关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撰写发言提纲。会上,先听取关于2025年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5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逐个发言,围绕会议主题,对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认真查摆、深刻剖析,坦诚相待、畅所欲言,气氛严肃活泼,收到预期效果。

  中央政治局同志的发言,聚焦5个重点。一是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二是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三是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四是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五是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

  会议强调,2025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国内外形势带来的严峻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奋力拼搏,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将顺利完成,“十四五”即将圆满收官。我国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民生保障更加有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这些成绩来之不易。

  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一致认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全党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明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实现良好开局。

  习近平对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的对照检查发言一一点评、逐一提出要求,并进行了总结。他指出,这次民主生活会开得很有成效,增强了中央政治局的凝聚力、战斗力,对于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手,着力纠治“四风”,成效显著。今年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要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毫不松懈整治“四风”顽瘴痼疾,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当好党性党风标杆,在笃信、务实、担当、自律上为全党带好头、作示范。

  习近平指出,笃信马克思主义,坚定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领导干部要联系党的历史使命和自己担负的责任,深化理论学习,加强自我省察,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要全身心投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要提高政治能力,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把准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习近平强调,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务实是必备品格,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注意倾听不同声音,做到对实情心中有数。要在学习研究上下功夫,加强对情况的分析,透过现象看清本质、把握规律。要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形成重实干求实效的浓厚氛围。

  习近平指出,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担重、担难。要正视困难矛盾、风险隐患,迎难而上、攻坚克难。要坚持党性原则,是非分明、敢于斗争,在重大问题、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

  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头脑清醒、严格自律,始终保持本色、安守本分,如临如履、谦虚谨慎。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议事决策规则,自觉按制度规矩办事。要怀德自重、洁身自好,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真正做到清正廉洁。





















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做到“五个进一步到位”

习近平


  在“七一”即将到来之际,中央政治局以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为主题进行集体学习,既是推进全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一项工作安排,也是庆祝党的生日的一次重要活动。我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共产党员致以节日的问候!

  中央八项规定是党中央徙木立信之举,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标志性措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坚持立铁规矩、强硬约束,坚持以上率下、从中央政治局带头做起,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纠治“四风”开展集中教育和一系列专项整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和推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刹住了不少过去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祛除了一些多年难以祛除的顽瘴痼疾,解决了很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风政风焕然一新,推动管党治党水平整体提升,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聚起强大正能量。实践证明,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一条重要经验。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土壤尚在,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存量未尽、增量仍然易发多发,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反腐必须打持久战。党中央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定为今年学习教育的主题,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围绕党的自我革命,这些年我讲了不少话,党中央采取了很多措施,思路要求都是明确的,关键在于抓落实要真正到位。下面,我着重强调一下这个问题。

  第一,对党的自我革命认识要进一步到位。自我革命是我们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这是从长期实践探索中得出的结论。现在,我们党肩负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执政环境异常复杂,自我革命这根弦必须绷得更紧。

  对党的自我革命,多数同志有比较正确的认识,也有一些党员干部还抱有错误的想法。有的认为共产党已经是执政党,自我革命是自找麻烦,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有的认为全面从严治党管得太紧,抓吃喝过了头,反腐败用力过猛,影响干部积极性,也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有的认为党的自我革命只是党中央的事、组织上的事,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有的认为自己级别不高、权力不大,离腐败还远,不需要自我革命。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认识,他们在党的自我革命问题上,往往只是应应景、表表态,不入脑、不走心,甚至当看客、做局外人。对这些错误观点,应当坚决纠正。

  必须明确,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是党和人民的大敌,也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敌。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刀刃向内、激浊扬清、刮骨疗毒,非但不会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反而能够提高党的形象和威信;非但不会挫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反而能够更广泛更充分地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非但不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反而能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党组织和党员无论处在哪个层级、担负什么工作,都应该有自我革命的责任,都要把自己摆进去,不能把自我革命当口号喊。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更要在自我革命上以身作则,不能马克思主义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

  第二,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要进一步到位。推进自我革命,必须固本培元、增强党性。党性强,就会“正气存内、邪不可干”,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党性弱,就容易被消极和错误的东西所侵染,久而久之“气血不足百病生”。党性丧失,则必然蜕化变质、走向党和人民对立面。

  关于共产党人的党性,党章、准则等都有明确规定,重点是坚定理想信念,铸牢对党忠诚,厚植为民情怀,纯正道德品质,保持清正廉洁。增强党性,靠实实在在的修养和历练。要加强理论武装,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要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在干事创业中磨砺奋斗人生,在为民造福中升华道德境界。要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乐于接受党组织教育和各方面监督。要对照正反典型进行自我省察,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尤其是年轻干部经历斗争考验少,免疫力需要增强,要加紧补齐党性锻炼这一课。选人用人,要加强党性鉴别,注重考察干部的境界格局和忠诚度廉洁度。

  第三,权力规范运行要进一步到位。“四风”大多源于特权思想,腐败突出表现是以权谋私。因此,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这些年,我们党厉行法治、依规治党,制定、修订了大量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其中很多指向权力规范运行。规范权力运行,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紧盯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工程审批、大额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事项,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要从典型案件中查找权力运行漏洞,补齐制度短板。要严格制度执行,全过程监督权力运行,有效阻断各种潜规则对公权力的侵蚀,防止制度空转。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必须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中全面贯彻,任何人都不准凌驾于组织之上、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总之,要通过持续努力,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效避免“牛栏关猫”、“纸笼禁虎”,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我们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正确行使、对人民负责,党内不允许有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存在,更不允许出现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从入党、当干部那一天起,就要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

  第四,从严监督执纪要进一步到位。从严监督执纪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利器。我们把党的纪律规矩向全党广而告之,不搞不教而诛,但对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坚决处理,霹雳手段决不能少。在从严监督上,要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结合起来,重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前哨”作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党组织日常监督要下功夫抓起来,切实提高穿透力和有效性。

  在从严执纪上,要严格标准,将党风党纪硬要求变为硬举措、让铁规矩长出铁牙齿,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露头就打、严肃查处,向全党释放一严到底、寸步不让的信号,形成有效的震慑效应。当前,风腐一体问题比较突出,要加大风腐同查同治力度。一方面,要深挖“四风”背后的团团伙伙、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问题,通过揭开“风”的盖子揪出“腐”的真面目。另一方面,要针对腐败案件反映的地区性、行业性、领域性作风顽疾,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对顶风违纪的,更要快查严处、决不姑息。

  第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要进一步到位。我曾经说过,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现在看来这大有重申的必要。

  管党治党责任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等,这些构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每一种责任都很重要,都要严格落实,不能敷衍应付。我们讲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是其中的重要内涵。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以爱党、忧党、护党、兴党的政治忠诚,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严的氛围营造起来、把正的风气树立起来。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上要为全党树标杆、作表率。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5年6月30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的主要部分。


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

201611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731日中共中央发布20251128日中共中央修订 20251128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工作机关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发挥执行机关作用,当好党委参谋助手,切实履行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各项职责。

第三条 党的工作机关必须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循下列原则开展工作: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四)坚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党的各项工作协调一致、协同推进;

(五)坚持依照党章党规履行职责,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党的工作机关。

党委设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工作机关或者由党的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设在行政机关等或者由其整体承担职责的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参照本条例执行,党中央另有规定的除外。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产生和运行,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执行。

第二章 设立

第五条 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机关,主要包括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关,负责主管或者办理党的相关工作。

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应当适应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需要,遵循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党的工作机关可以采用合并设立、合署办公等方式,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统筹设置的仍由党委主管。

第六条 党中央工作机关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由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按照程序报党中央审批决定。

地方党委工作机关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由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按照规定程序由本级党委讨论决定后,报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重大事项由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报本级党委审批。

第七条 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机构是部(厅、委、室)务会,一般由正职、副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或者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及其他成员组成。

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职数,根据工作需要和从严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党的工作机关正职由上级机构领导成员兼任的,可以设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职。

党的工作机关不设正职领导助理、秘书长。党中央职能部门确有必要设置的,应当报党中央批准。

第八条 党的工作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原则设置必要的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九条 党的工作机关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配备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章 职责

第十条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其职责一般依据党章党规确定,具体职责一般由有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予以明确。

应当由党委履行的职责,党委不得将其授予工作机关。

第十一条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

(二)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以及上级党的工作机关部署安排,研究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三)当好党委参谋助手,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服务;

(四)按照规定和权限制发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五)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和群团工作;

(六)承办党委和上级党的工作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党的工作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实行归口领导或者归口管理。

第十二条 党委办公厅(室)是党委的综合部门,负责推动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按照党委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承担党委运行保障具体事务。

第十三条 党委职能部门是负责党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行使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协调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工作。

第十四条 党委办事机构是协助党委办理某一方面重要事务的机构,一般是指党委为加强跨领域、跨部门重要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而设立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特定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党委派出机关是党委为加强对特定领域、行业、系统领导而派出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代表党委领导该领域、行业、系统的工作。

第十六条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紧扣职责任务加强机关党建和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四章 决策与执行

第十七条 党的工作机关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本机关重大事项,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第十八条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通过召开部(厅、委、室)务会会议等形式讨论决定下列重大事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二)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以及上级党的工作机关的有关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

(三)研究讨论贯彻执行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相关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四)讨论决定本机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五)审议向党委和上级党的工作机关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六)研究部署本机关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研究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 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应当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规依法决策。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一般应当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业评估、合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照规定开展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属于重大决策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第二十条 部(厅、委、室)务会会议由党的工作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召集并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主要负责同志因故无法召集或者出现空缺时,可以委托其他负责同志或者由党委指定的负责同志召集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对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二十一条 以党的工作机关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

第二十二条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领导班子决策落实。

第二十三条 党的工作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组织推进部(厅、委、室)务会会议决策事项的落实和研究讨论专项工作。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由部长(主任、书记)或者委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和有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参加。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不得代替部(厅、委、室)务会会议作出决策。

第二十四条 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应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第五章 监督与追责

第二十五条 党的工作机关接受党委的全面监督,每年至少向党委作1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以及党委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对党的工作机关作出的不适当决定,本级党委有权撤销或者变更。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自觉接受巡视巡察,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派出机构等的监督,并抓好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第二十六条 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应当带头落实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责述廉,接受组织监督。

第二十七条 党委应当定期对所属工作机关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二十八条 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其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科学编制党的工作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按照程序经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报本级党委审批后,以党委办公厅(室)文件形式印发。

第三十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商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在汉召开 坚定信心

加力奋进 为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而拼搏奋斗


1225日,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在汉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5年全省经济工作,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研究部署2026年经济工作,动员全省上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力奋进,为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而拼搏奋斗。省委书记王忠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殿勋作工作部署。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孙伟,省委副书记诸葛宇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出席。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使命任务,攻坚克难、砥砺奋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年目标任务将顺利完成,交出了经济大省挑大梁的实干答卷、支点建设开新局的奋进答卷、“十四五”圆满收官的发展答卷。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省干部群众团结一心、拼搏奋进的结果。实践中,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湖北工作,务必始终坚持支点统领,务必始终坚持发展为要,务必始终坚持转型为先,务必始终坚持民生为大,务必始终坚持团结奋斗。

会议指出,明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支点建设加力奋进之年。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在把握发展大势中坚定战略信心,在直面困难挑战中保持战略清醒,在科学识变应变中增强战略定力,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努力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工作部署,锚定“确保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取得决定性进展”目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国内经济工作和国际经贸斗争,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会议确定,明年经济工作抓好以下重点任务。

一是着力把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切实稳住经济基本盘。推动消费扩容提能,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着力升级商品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创新消费模式、消费场景、消费业态,推动产品供给与消费需求动态适配。推动投资扩量提质,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实施,严把项目质量关、效益关、生态关,提升投资“含新量”“含金量”“含绿量”,推动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协同发力,注重长远布局与短期见效有序衔接。

二是着力把科技创新作为重要引擎,切实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壮大。围绕锻造高能级科技力量体系、构建高水平成果转化体系、高效能区域创新体系、高层次人才保障体系,持续做强重大科创平台,谋划实施新一批“尖刀”项目,滚动推进“61020”全链条攻关、“71020”高校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东湖科学城、武鄂黄黄咸科创大走廊等标志性项目建设,推动更多创新成果加快走向生产线、变成生产力。

三是着力把转型升级作为主攻方向,切实构建体现湖北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统筹“三线并进”,实施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倍增、未来产业先导工程,持续做强“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五大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突出“三化并举”,系统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打造全国数智经济发展高地。强化“三链协同”,用好“链长+链主+链创”工作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强保障。

四是着力把改革开放作为关键一招,切实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围绕“激活力、优环境、育新质”,纵深推进大财政、国资国企、科创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以政府更加有为促进市场更加有效。坚持“短期应对、中期拓新、长期转型”策略,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开放,做强开放枢纽、开放平台、开放经济,统筹用好全球要素和市场资源。

五是着力把协调发展作为内在要求,切实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区域联动发展。做好“强核、壮圈、联群”的大文章,推动汉襄宜“金三角”协同发展,加快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和襄十随神、宜荆荆恩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以武汉都市圈为中心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一县一业”培育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加快百强县进位、千亿县扩容,推动“双20”结对帮扶、“双百”科技赋能。扎实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推进城市内涵式发展,积极打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六是着力把为民造福作为价值追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推进就业高质量发展。健全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办好十大类民生实事,推进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七是着力把守牢底线作为基本前提,切实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守牢政治安全底线,持续筑牢防风险的坚实屏障。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多元化解机制,确保社会安定和谐、发展安全有序。

会议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多维研判国内外发展形势的深刻复杂变化,准确把握全省经济运行态势,进一步坚定信心、用好优势、应对挑战,在省委领导下,科学务实做好明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要统筹推进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三项基本任务,坚持供需两端协同发力,努力实现经济稳定均衡可持续增长;坚持多手并用综合施策,有效防控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和共同富裕,着力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积极探索创新城乡融合体制机制与制度,促进形成多极支撑的协调联动发展格局。要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高水平开放和协同式创新,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速重构“内需主导、消费拉动、内生增长”的发展模式和“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的增长动力。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善于运用现代施政的方法论,切实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与生活习惯,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管理创新、服务变革,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型服务型政府,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人民高品质生活提供关键支撑。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湖北落到实处。要以正确的政绩观引领真抓实干,增强“做难而正确的事”的定力,厚植“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情怀,强化“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担当,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要增强大局观、执行力,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创造性地抓落实。要增强推动经济发展的责任感,树立攀高向强的雄心壮志,强化敢想敢干的锐气胆魄,同时要秉持尊重规律的科学态度,以“钉钉子”精神稳扎稳打,努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要增强应对风险挑战的本领,着力练好谋定快动、应变开新、难中求成、依法善治的内功。要统筹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各项整改整治工作,着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正风肃纪反腐,为推动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要统筹兼顾、善作善成,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确保实现明年一季度经济“开门红”。抓紧编制“十五五”规划及专项规划,加强规划统筹。用心用情保障和改善民生,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会议号召,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奋力完成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推动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取得决定性进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省军区司令员,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部分中央驻鄂单位和省属高校、省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武汉市、宜昌市、荆州市、省发改委和长江产业投资集团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中共襄阳市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体会议举行 保持定力坚定信心 务本务实真抓实干

为打造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而团结奋斗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 听取和审议了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 审议并通过《中共襄阳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国共产党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吴海涛作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建议(讨论稿)》说明并讲话


129日,中国共产党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在襄阳举行。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工作部署,动员全市上下保持定力、坚定信心,务本务实、真抓实干,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全会听取和审议了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对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襄阳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国共产党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海涛作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建议(讨论稿)》说明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海洋,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勇出席。

吴海涛在讲话时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襄阳应变局、开新局的历史窗口期,深度转型、破局突围的战略决胜期,迈向现代化、塑造新辉煌的关键奠基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奋斗目标、战略任务,加快把规划愿景干成发展实景,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扛牢历史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好支点建设“七大战略”,着力推动汉襄宜“金三角”协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为打造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吴海涛指出,襄阳作为国家确定的中部地区重点城市、汉江流域中心城市、重点支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战略地位重要、比较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广阔。要善于整合叠加、集成运用比较优势,谋划好、推进好事关襄阳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工作,着力脱虚向实、补短强基、扬长赶超,整体提升发展能级、速度、质效、后劲。要求真务实确定发展目标,明确基点、厘清锚点、找准落点,以实在成果展示实干实绩,以可感变化回应群众期盼。要明确方向前瞻布局产业,补齐关键链条,招引优质企业,营造良好生态,完善以汽车、现代化工、农产品加工为龙头,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低空经济为特色支撑的3+4”产业体系。要发挥优势提升城市品质,把“三区”协同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强化规划统筹、政策激励、要素适配,进一步推动空间优化、产业升级、功能完善、环境再造、治理提效、服务创新,加强完整社区建设,着力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要以人为本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重点解决好就医、出行、安居、饮水等急难愁盼问题,让有限的民生资源创造更大民生福利。要建强组织提升治理成效,一体推进党建引领的经济社会组织建设,以灵活管用机制凝聚广大基层群众,以资源整合下沉激活基层治理动能,以实心实效服务增强基层组织黏性。

吴海涛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与本地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加强研究思考,改进方式方法,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业绩。要实干笃行,强化粗细衔接,坚持长短相济,做到快慢有度,以“两资三能”工程为抓手,按照“五化”管理要求,一步一个脚印推动襄阳高质量发展。要抓纲带目,强化系统思维,坚持抓本质、抓源头、抓关键,找准引领全局、撬动全盘的关键事,以重点任务突破带动发展局面整体改善。要总结规律,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切实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和机制。要全域协同,强化全领域全要素统筹,加快构建“一核引领、两翼支撑、多极联动、全域协同”的发展格局。要高标引领,深化立标、对标、达标工作,将高的标准、实的规范、硬的约束融入工作的全流程和各环节,真正把平凡工作干出不凡价值、把常规工作做出特色亮点。

吴海涛要求,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民生等各项工作,确保“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要做好宣讲凝聚合力,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聚焦目标加压奋进,深入实施“两资三能”工程,全力以赴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加强重大项目谋划、争取、储备,确保项目接续实施。要关注民生做实保障,加强市场运行监测,保障好粮油肉蛋奶果蔬供应,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稳岗,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要守护安全维护稳定,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毫不放松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全会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决定免去因工作调整调离襄阳的2名同志市委委员职务。

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和部分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列席会议。








中国共产党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5年12月9日中国共产党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于2025129日在襄阳举行。出席全会的有市委委员43人。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和部分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由市委常委会主持。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海涛作了讲话。全会听取和审议了《中共襄阳市委常委会向市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襄阳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吴海涛就《建议(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全局性、历史性意义的重要会议。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奋斗目标、战略任务,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全会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打造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定位,以务本务实为实践标准,以真抓实干为作风要求,以实施“两资三能”工程为工作主线,以13项重点工作为推进抓手,以“五化”管理、真评实考为保障机制,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以新质生产力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积极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着力提升襄阳文化影响力城市软实力,持续改善民生和防范化解风险,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全会高度评价“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十四五”时期是襄阳发展进程中极不容易、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经受住世纪疫情严重冲击,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旧动能加速转换,改革开放持续深化,城乡融合迈出坚实步伐,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管党治党成效明显。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襄阳应变局、开新局的历史窗口期,深度转型、破局突围的战略决胜期,迈向现代化、塑造新辉煌的关键奠基期,我市发展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上行动能大于下行压力,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科学研判时与势、辩证看待危与机,着力脱虚向实、补短强基、扬长赶超,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襄阳篇章,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全会强调,“十五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务本务实、真抓实干,深入实施“两资三能”工程,整体提升襄阳发展能级、速度、质效、后劲,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奋力打造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更好引领汉江流域、辐射南襄盆地、联动鄂西北高质量发展,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应有贡献。

全会指出,推动“十五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工作中要始终着眼大局、坚持实事求是、树牢系统思维、突出高标引领、强化真抓实干。

全会提出了“十五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拓展,城乡融合发展纵深推进,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民生保障更加可感可及,美丽襄阳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安全保障体系持续巩固。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二〇三五年实现城市能级、综合实力大幅跃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全会提出,要强化创新引领,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将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完善以汽车、现代化工、农产品加工为龙头,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低空经济为特色支撑的产业格局。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实数融合。

全会提出,要畅通经济循环,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扩大内需、畅通循环,激发消费潜能,扩大有效投资,打造新时代“南港北铁”综合枢纽,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襄阳力量。

全会提出,要深化改革开放,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推进深层次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要优化生产力布局,提高经济治理效能,深化要素配置改革,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全会提出,要坚持内涵发展,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顺应城市工作和城镇发展规律,更加注重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特色发展、治理投入、统筹协调,做优中心城区,完善城镇体系,强化区域联动,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全会提出,要夯实“三农”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四项行动”促进城乡深度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在全国价值领先、模式领先、标准领先的现代农业强市。要全力做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全链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全域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全会提出,要促进文化繁荣,打造新时代文化强市。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体市民文化素养显著提升,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系统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加快形成以文化力量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新格局。

全会提出,要增进民生福祉,稳步迈向共同富裕。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健康襄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全会提出,要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美丽襄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协同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优化,扎实抓好污染防治攻坚,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全社会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襄阳。

全会提出,要筑牢安全底线,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襄阳。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国家安全体系建设要求,加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确保全市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全会强调,要广泛凝聚合力,确保“十五五”规划落实落地。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市,健全规划执行落实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为实施“十五五”规划凝聚强大合力。

全会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市委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结合起来,确保学深悟透、见行见效。要把握发展之势,在站位全局中担当作为,在适应变局中聚势开新,切实担负起襄阳的使命责任。要锚定发展之基,求真务实谋划发展目标,明确方向前瞻布局产业,发挥优势提升城市品质,以人为本增进民生福祉,建强组织提升治理成效。要聚焦发展之要,把握规律、实干笃行,抓纲带目、全域协同,高标引领、奋勇争先,努力实现真实、绿色、可持续、可比较、群众有获得感、经得起历史检验和党性拷问的发展。

全会强调,要保持“拼抢实”的状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抓好“十四五”收官、“十五五”开局各项工作。全力以赴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尽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结果。积极谋划明年经济工作,加强重大项目谋划、争取、储备和接续实施。保障好生活物资供应,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稳岗,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赖账等违法行为。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全会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决定免去因工作调整调离襄阳的2名同志市委委员职务。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务本务实、真抓实干,奋力打造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新华社北京1225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225日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5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完成对省区市巡视全覆盖,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强调,202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要围绕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用更多可感可及的成果赢得群众信任。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增强治理腐败综合效能。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着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此前,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5年工作情况和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准备情况汇报。

  会议同意明年112日至14日召开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习近平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充分认识职责使命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新华社北京1223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骨干和支柱作用。

  习近平强调,新征程上,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勇担社会责任,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要聚焦主责主业,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切实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要立足实体经济,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不断夯实企业安全发展的基础。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促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要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坚决惩治腐败,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1222日至23日在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强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中央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殷切希望,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和指导性,为做好中央企业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李强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中央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明确方位、找准定位,切实担负起职责和使命。要在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提供强力保障,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适度超前开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要在实现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中当好担纲主力,结合主责主业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保障能源资源供应,增强产业链韧性。要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强化基础支撑,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质量。要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积极主动作为,为发展全局作出更大贡献。要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国资监管效能等方面走在前列。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改革发展各方面全过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李强强调,中央企业负责人要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增强大局观念,善抓主要矛盾,勇于改革创新,提高驾驭复杂局面、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带领企业不断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

  张国清主持会议。吴政隆出席会议。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企业、中管金融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扩大内需是战略之举

习近平


  过去,我国生产能力滞后,因而把工作重点放在扩大投资、提高生产能力上。现在,产能总体过剩,仍一味靠扩大规模投资抬高速度,作用有限且边际效用递减。虽然短期内投资可以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但最终消费才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在扩大有效投资、发挥投资关键作用的同时,必须更加有效地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

2015年10月29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供给和需求是市场经济内在关系的两个基本方面,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二者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相互依存、互为条件。没有需求,供给就无从实现,新的需求可以催生新的供给;没有供给,需求就无法满足,新的供给可以创造新的需求。

  供给侧和需求侧是管理和调控宏观经济的两个基本手段。需求侧管理,重在解决总量性问题,注重短期调控,主要是通过调节税收、财政支出、货币信贷等来刺激或抑制需求,进而推动经济增长。供给侧管理,重在解决结构性问题,注重激发经济增长动力,主要通过优化要素配置和调整生产结构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进而推动经济增长。

  纵观世界经济发展史,经济政策是以供给侧为重点还是以需求侧为重点,要依据一国宏观经济形势作出抉择。放弃需求侧谈供给侧或放弃供给侧谈需求侧都是片面的,二者不是非此即彼、一去一存的替代关系,而是要相互配合、协调推进。

2016年1月18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关系我国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加入国际大循环,形成了市场和资源(如矿产资源)“两头在外”、形成“世界工厂”的发展模式,对我国抓住经济全球化机遇、快速提升经济实力、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经济全球化遭遇逆风,这次疫情可能加剧逆全球化趋势,各国内顾倾向明显上升,我国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是当前应对疫情冲击的需要,是保持我国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大国经济的优势就是内部可循环。我国有14亿人口,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突破1万美元,是全球最大最有潜力的消费市场。居民消费优化升级,同现代科技和生产方式相结合,蕴含着巨大增长空间。我们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实现良性循环,明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方向,促进总供给和总需求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扩大内需和扩大开放并不矛盾。国内循环越顺畅,越能形成对全球资源要素的引力场,越有利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越有利于形成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新优势。

  消费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中等收入群体是消费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约有4亿中等收入人口,绝对规模世界最大。要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作为重要政策目标,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健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要扩大人力资本投入,使更多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2020年4月10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今年以来,我多次讲,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个新发展格局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提出来的,是重塑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近年来,随着外部环境和我国发展所具有的要素禀赋的变化,市场和资源两头在外的国际大循环动能明显减弱,而我国内需潜力不断释放,国内大循环活力日益强劲,客观上有着此消彼长的态势。对这个客观现象,理论界进行了很多讨论,可以继续深化研究,并提出真知灼见。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经济已经在向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转变,经常项目顺差同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由2007年的9.9%降至现在的不到1%,国内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7个年份超过100%。未来一个时期,国内市场主导国民经济循环特征会更加明显,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会不断释放。我们要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战略方向,扭住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2020年8月24日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


  要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这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增强国内大循环主体地位的重要基础。经济活动是一个动态的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要推进深层次改革和强化政策引导,着力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要以满足国内需求为基本立足点,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要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完善硬件和软件、渠道和平台,夯实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基础。

2020年10月29日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关于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问题。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也是大国经济优势所在。我们强调的扩大内需,并不只是扩大政府公共支出,必须在合理引导消费、储蓄、投资等方面进行有效制度安排。

  扩大消费最根本的是促进就业,完善社保,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要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适应不同收入群体实际需要,以高质量供给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要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释放消费潜力;适应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形成服务消费等新增长点,促进境外消费回流。要重视乡村消费需求,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要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要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

  要增强投资增长后劲,继续发挥关键作用。要优化投资制度,推动储蓄向投资合理转化。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在外溢性强、社会效益高的领域发挥作用。要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形成良好投资预期,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促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要提升基础设施和流通水平,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在综合交通、基础科研、公共卫生、生态保护、乡村建设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2020年12月16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当今世界,最稀缺的资源是市场。市场资源是我国的巨大优势,必须充分利用和发挥这个优势,不断巩固和增强这个优势,形成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雄厚支撑。扩大内需并不是应对金融风险和外部冲击的一时之策,也不是要搞大水漫灌,更不是只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而是要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建立起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释放内需潜力,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扩大居民消费,提升消费层次,使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

2021年1月1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我们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总需求不足是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必须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使社会再生产实现良性循环。我国通过扩大内需有效应对了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积累了成功经验,要优化政策举措,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

  一是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消费日益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力量。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消费是收入的函数,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要提高消费倾向高、但受疫情影响大的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要合理增加消费信贷,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服务等消费。

  二是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当前,民间投资预期较弱,政府投资必须发挥好引导作用,这是应对经济周期性波动的有力工具。政府投资要在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上加大力度,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域间基础设施联通。要支持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要加大科技和产业投资,超前开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建设。政策性金融要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加大对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导向重大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兼顾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要加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强化要素保障。

2022年12月15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更好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国内大循环动力和可靠性。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实现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能否实现,主要取决于供给和需求两端是否动力强劲、总体匹配,动态平衡、良性互动。这就需要把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供需两端同时发力、协调配合,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实现国民经济良性循环。要坚决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尽快形成完整内需体系,着力扩大有收入支撑的消费需求、有合理回报的投资需求、有本金和债务约束的金融需求。要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使居民有稳定收入能消费、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要完善扩大投资机制,拓展有效投资空间,适度超前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要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突破供给约束堵点、卡点、脆弱点,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竞争力和安全性,以自主可控、高质量的供给适应满足现有需求,创造引领新的需求。供给和需求严重失衡错位、循环不畅,是经济金融领域重大风险的根源之一,统筹好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有助于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风险。

2023年1月31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十一

  必须统筹好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关系,畅通国民经济循环。要坚持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动态平衡,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进有退、有保有压,增强供给与需求的适配性、平衡性。扩大内需既关系经济稳定,也关系经济安全,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战略之举。要加快补上内需特别是消费短板,使内需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

2024年12月11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二

  《建议》稿突出做强国内大循环,对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部署,强调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大力提振消费,扩大有效投资,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强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同时,提出拓展国际循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维护多边贸易体制,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2025年10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0月至2025年10月期间有关扩大内需是战略之举重要论述的节录。













习近平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坚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 合力为未成

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本报北京1215日电 (记者赵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多措并举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习近平强调,新征程上,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持之以恒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根铸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树立远大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认真履职尽责,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座谈会1215日在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蔡奇出席会议并讲话。

  蔡奇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高屋建瓴、精辟深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

  蔡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深刻阐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正确方向、职责使命和路径方法,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蔡奇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落实学校育人主体责任,坚持德育为先,注重“五育”融合。重视和加强家庭教育,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努力为孩子们创作生产好的文化产品,提供好的文化服务。着力提高网络育人能力,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加快构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治,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加强党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李书磊主持座谈会。

  中央网信办、教育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北京市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负责同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基层工作者代表作了发言。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全民阅读,推进书香社会建设,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播有益于公民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科学文化知识,激发公民阅读兴趣,培养公民阅读习惯,增强公民阅读能力,提升公民阅读质量,形成全社会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

第三条 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构建全民覆盖、普惠高效的全民阅读促进体系,涵育文明风尚,厚植家国情怀,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第四条 国家加强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

第五条 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第六条 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方案,明确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实施方案。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完善阅读服务体系,创造良好阅读环境,提高阅读服务效能。

第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作家协会、科学技术协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引导丰富出版品种,优化出版结构,提高出版质量,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出版物,加大全民阅读优质内容供给。

第十条 对在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第二章 全民阅读推广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展现文化底蕴、形式丰富多样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倡导将全民阅读推广活动与各地区各行业特色相结合,增强吸引力、提高参与度、注重实效性。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全民阅读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培育全民阅读活动品牌。

县级以上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全民阅读公益宣传,倡导公民多读经典、提升精神境界,引导公民树立终身阅读理念。

第十三条 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

第十四条 国家新闻出版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党的创新理论、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优秀出版物推介工作,引导公民阅读优质内容。

第十五条 从事全民阅读推广应当具备相应领域的专业能力,推广优质阅读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六条 报刊出版单位、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栏目(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优秀出版物和全民阅读先进典型,推广全民阅读活动,营造全民阅读氛围。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促进全民阅读的新技术、新载体、新设施等开发与应用,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扩大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影响力。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规范和引导的基础上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社会力量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应当接受县级以上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三章 全民阅读服务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关要求,加强相关场所、设施统筹利用,科学合理规划全民阅读设施建设,有计划地设置覆盖城乡、实用便利、服务高效的全民阅读设施。

全民阅读设施主要包括政府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提供阅读服务的公共图书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图书室、农家(职工)书屋、公共阅报栏(屏)、公共数字阅读终端等场所和设备。

第二十条 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全民阅读设施的功能、特点,向公众提供阅读、借阅、阅读指导、阅读能力培训等服务,公示服务项目,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阅览室、自习室,配备书桌、座椅,提供相关阅读服务。

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置和更新必需的服务内容和设备,加强全民阅读设施经常性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全民阅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符合条件的全民阅读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费或者优惠向公众开放,公示开放时间;有条件的全民阅读设施可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全民阅读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应当包括全民阅读设施,为居民提供阅读服务。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全民阅读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全民阅读设施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或者改变功能、用途的,应当依法重建、改建全民阅读设施。

第二十三条 国家鼓励车站、机场、港口客运站、游客中心、宾馆、银行、商场、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设立相应的阅读设施,支持在有条件的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提供便利可及的阅读服务。

公园、旅游景区的管理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安排适宜的阅读设施。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结合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通过设置图书馆、阅览室、报刊架、阅报栏(屏)等,提供多种形式的阅读服务。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实体书店发展;鼓励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发挥全民阅读服务功能。

第二十六条 国家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提升数字阅读便利性和满意度。

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数字阅读内容管理,推送优质数字阅读内容,营造健康向上的数字阅读环境。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与全民阅读促进相关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公共阅读空间,开展旧书交换流通,创新阅读服务模式,丰富全民阅读场景。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捐赠出版物等多种方式,参与提供阅读服务。

第四章 全民阅读保障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加强全民阅读保障,扩大全民阅读覆盖面,重点扶助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全民阅读,促进全民阅读均衡协调发展。

第二十九条 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少年儿童阅读计划,针对少年儿童的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推广阶梯阅读,开展与其阅读特点和规律相适应的阅读指导活动。

出版单位应当根据阶梯阅读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出版适宜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阅读的出版物。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

第三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庭阅读、亲子阅读等,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适宜的读物,创设良好的阅读环境条件,培养幼儿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

第三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书香校园建设,加大阅读在教学计划中的分量,开设阅读课程,开展阅读辅导,组织校园阅读活动,帮助学生养成阅读习惯,并加强对教师的阅读指导培训,提高教师的阅读指导能力。

第三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当将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方式,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活动,鼓励学生拓展阅读内容,丰富学生精神世界,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第三十四条 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乡村阅读计划。县级以上地方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强化农村阅读促进工作职责,增加农村阅读内容供给,优化农村阅读环境条件,提高农村阅读服务效能,加强农村妇女儿童阅读服务保障,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丰富农村地区精神生活。

面向农村提供的出版物应当符合农村特点和需求,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

第三十五条 国家提高各民族群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阅读的能力,支持民族地区开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阅读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第三十六条 国家将书香城市、书香村镇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持续涵育全社会阅读风尚,推进城市文明建设和文明乡风建设。

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为阅读障碍者提供有声、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出版物,支持全民阅读无障碍设施建设。

残疾人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必要阅读辅助设施和相应服务。

第三十八条 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考虑老年人阅读需求和特点,提供适老阅读内容,优化适老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阅读便利。

有条件的老年大学(学校)、为老服务机构等应当开展老年人阅读活动,提高阅读服务水平。

第三十九条 国家鼓励开展全民阅读研究,指导开展公民阅读状况调查,支持开展全民阅读国际交流合作。

第四十条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财产用于全民阅读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阅读活动监管,优化阅读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阅读活动中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公民身心健康。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全民阅读促进工作职责,侵占、挪用全民阅读经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未按要求向公众开放,未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事项,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开展功能、用途不符的服务活动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202621日起施行。












王忠林出席省管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

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开班式

并作辅导报告 明确方向 激励斗志 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推动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


1222日,省管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第一期)开班。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作开班动员暨辅导报告。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明确方向、激励斗志,加快把“十五五”发展蓝图变成生动实践,为推动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贡献更大力量。

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殿勋,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孙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出席。

王忠林指出,“十四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砥砺前行,以巨大的理论勇气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伟大思想,以非凡的雄韬伟略创造了人类发展史上的伟大奇迹,以强烈的历史主动深化了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伟大斗争,以博大的天下情怀推进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创举,推动我国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这些重大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我们必须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夺取新的伟大胜利。

王忠林强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中国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标定了“十五五”的历史方位,确定了“十五五”的奋斗目标,锚定了“十五五”的前进航向,制定了“十五五”的战略之策,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指引。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变”的趋势、“新”的导向、“高”的标准、“进”的取向、“强”的追求、“融”的理念、“暖”的情怀、“严”的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王忠林指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北一以贯之的战略定位,饱含着对湖北的重大信任、重大期许。近年来,湖北综合实力持续壮大、创新活力持续增强、枢纽优势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已经具备了推动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基础和条件。要锚定目标、加压奋进,引领“十五五”支点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展现新气象。

王忠林强调,要用好新发展理念“指挥棒”,更加自觉把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工作方向、发展标准、重要方法,更加注重提质增效,保持经济增长在合理区间,加快做强规模能级,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掌握新质生产力“胜负手”,围绕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基础、关键、支撑、生态,推动更高质量的科技供给,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构建体现湖北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着力培育壮大新动能。要打好新发展模式“攻坚战”,推动消费扩容提能、投资扩量提质,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形成更多由内需主导、消费拉动、内生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着力推动经济动态平衡。要下好新发展格局“先手棋”,聚力做强“内循环”、促进协调发展,聚力做优“外循环”、扩大对外开放,聚力畅通“双循环”、深化机制创新,着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要打好新安全战略“主动仗”,切实守牢安全、稳定、生态、民生四条底线,着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王忠林指出,加快建成支点,干部是决定性因素。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担当善为、奋发有为,带头做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的坚定捍卫者,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奋力开拓者,坚守初心、为民造福的忠实实践者,本领高强、善作善成的砥砺奋进者,廉洁自律、新风正气的示范引领者,扎扎实实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省管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书记,县(市、区)委书记等参加学习。

王忠林主持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

战略支点汇聚强大力量


1219日上午,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汇聚强大力量。

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殿勋,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孙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参加学习。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宋俭作专题辅导报告。孙伟、宁咏、盛阅春作交流发言。

王忠林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内涵丰富、思想深邃、逻辑严密,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历史意义和实践意义,为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持续在深学细悟笃行上下功夫,全面对标对表,坚决贯彻落实,以统战工作的实际成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王忠林强调,要持续在把握大局大势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统一战线重要作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充分依靠统一战线重要力量,更大力度稳定经济增长、保障改善民生,更好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拓展统一战线重要载体,广开言路、广谋善策,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充分用好统一战线重要优势,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筑牢支点建设的坚实根基。

王忠林强调,要持续在服务中心大局上下功夫,以高质量统战工作助推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要健全政党协商机制,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要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加强民族工作,扎好民族团结“同心结”、画好共建支点“同心圆”。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宗教领域长期和谐稳定。要统筹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战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鼓励支持他们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多作贡献。要持续做好港澳台和侨务工作,引导海内外同胞发挥自身优势,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王忠林要求,要持续在强化组织保障上下功夫,认真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行之有效、保障到位”的统战工作责任体系,强化队伍建设、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省统战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等参加学习。

《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推进城乡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第四条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的宣传引导。

第六条 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公安、卫生健康、民政、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相关工作。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支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国家工作人员、社会公众人物、教育工作者、窗口服务行业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文明建设宣传和舆论监督,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氛围。

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

第八条 在全社会倡导下列文明行为: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

(二)尊重公序良俗,自觉遵守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以及其他文明行为准则;

(三)尊老爱幼、尊师重教、家风文明、邻里和谐;

(四)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文明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文明祭奠;

(五)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反对铺张浪费;

(六)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文明服务规范;

(七)珍惜粮食,健康饮食,文明用餐。

第九条 公民应当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衣着得体,不袒胸赤膊,言行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控制手机等电子设备外放音量;

(二)等候服务时依次排队,不随意插队;

(三)参加、观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大型文体活动,应当遵守活动现场秩序,维护活动场所环境卫生;

(四)文明休闲,在公共场所开展文体休闲活动,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五)文明就医,自觉维护医疗场所秩序,不在医疗场所滋事;

(六)文明旅游,遵守旅游管理规范,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损害文物古迹、风景名胜、旅游设施等旅游资源;

(七)文明经营,不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不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八)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十条 公民应当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丢垃圾、乱倒污水;

(二)按照相关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在楼道、消防安全通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

(三)不向河流、水库等自然水体和护城河等景观水体丢弃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污染水体的行为;

(四)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

(五)遵守控制吸烟有关规定,不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含电子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时合理避开他人;

(六)不在公共区域乱搭乱建,乱晾乱晒;

(七)不在公共区域或者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乱刻,不乱贴小广告;

(八)不损坏公共环境卫生设施、花草树木;

(九)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十)不违反规定焚烧垃圾、秸秆等产生污染的物质;

(十一)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 公民应当文明出行,遵守下列规定:

(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文明等候,有序上下,不干扰驾驶员安全驾驶,不抢占座位,主动为老、幼、病、残、孕及携带婴儿的乘客让座,不在公交车内饮食、嬉戏、打闹;

(二)行人通过机动车道或者路口,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并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马路,不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三)驾驶机动车不随意变道、加塞,不违反规定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不违反规定使用远光灯、鸣笛,行经人行横道、扬尘、积水路段应当低速行驶,主动礼让行人;

(四)驾驶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违反规定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不逆行,不超速行驶;

(五)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主动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等应急车辆;

(六)文明停车,在规定地点、按照标识有序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占用盲道、人行道;

(七)文明使用共享车辆,不损坏,不私占,不乱停乱放;

(八)驾驶和乘坐机动车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九)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十)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的施工单位应当文明施工,遵守下列规定:

(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持良好作业环境和工作秩序,并按照规定采取防尘、降噪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围挡管理,按照规定和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不随意扩大围挡范围、延长围挡时间、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保证围挡整洁、字迹清晰;

(三)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标牌,对工程概况、消防保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负责人及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除抢修、抢险外,午间、夜间不得在居民区、机关、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连续施工的,应当依法取得证明,通告附近居民,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扰民;

(五)因施工影响行人出行便利和安全的,应当设置安全通道,并设立警示标志,采取警戒措施;

(六)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施工车辆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应当采取除泥、冲洗、密闭等保洁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抛、撒、滴、漏;

(七)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午间是指12时至14时;夜间一般是指22时至次日6时,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是指19时至次日8时。

第十三条 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文明养犬,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到农业农村部门确定的机构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并向公安机关申办登记证、领取犬牌;

(二)携犬只出户时为犬只戴牌,用牵引带牵引,并主动避让路人,即时清除犬粪;

(三)乘坐电梯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四)不携犬只进入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政务便民服务场所、医疗机构诊疗场所、教育机构办学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及商场、超市、酒店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但为犬只开设的专门服务场所和区域除外;

(五)不携犬只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携犬只乘坐出租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执行公务的军警犬和盲人携带的导盲犬,不受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限制。

养犬登记、收容等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公民应当文明使用网络,自觉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遵守网络安全规则,不编造、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违法信息;

(二)抵制网络谣言、迷信、色情、赌博、暴力等有害信息;

(三)使用文明语言,注重理性表达,不在网络上攻击、侮辱、诽谤、威胁他人;

(四)尊重他人隐私,未经授权或者同意,不随意公开或者使用他人肖像、身份、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五)网络直播遵守公序良俗,传播健康文化;

(六)其他应当遵守的网络文明行为规范。

互联网群组、平台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管理责任,加强网络管理和治理,规范信息发布等网络行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

第十五条 窗口服务行业和单位应当根据服务对象、服务范围等制定文明服务行为规范,教育和督促工作人员做到语言文明、服务热情、工作规范。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服务行业在推行智能化服务时,应当保留、完善人工服务等传统服务方式,为运用智能化服务技术有困难的社会群体提供便利。

第十六条 鼓励见义勇为。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褒扬激励,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在需要时提供法律援助,并按照有关规定在基本生活、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十七条 鼓励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人体器官(组织)的行为。献血者、捐献者及其配偶和直系血亲等亲属在临床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人体器官(组织)移植等方面有权依法获得优先或者优惠待遇,尊重和保护捐献人的捐献意愿、捐献行为和人格尊严。

第十八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助残助学、扶弱济困、赈灾救灾、紧急救助、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保障公益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鼓励志愿服务,支持依法建立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拓宽志愿服务领域,创新志愿服务方式,建立志愿服务保障和激励机制,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文明行为褒扬激励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文明行为及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行褒扬激励。

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其职工、会员的文明行为进行褒扬激励。

第二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文明行为宣传教育,重点做好下列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一)公安机关应当有效制止和规范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领域的不文明行为;

(二)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倡导文明健康、绿色低碳旅游方式;

(三)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运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提高从业者职业道德和文明素质,提升文明服务水平;

(四)民政部门应当推进婚俗改革,引导树立新型婚恋观,抵制高额彩礼、低俗婚闹;推进殡葬改革,倡导绿色祭奠,引导公民不在城市街道、居民区、广场、公园、绿地等场所焚香烧纸;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及时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引导文明诚信经营;

(六)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七)农业农村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培育文明乡风,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八)网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机构开展网络空间生态治理,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维护文明网络环境。

第二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建设文明村镇:

(一)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民会议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

(二)开展文明乡风教育,治理陈规陋习,妥善化解民间纠纷;

(三)完善水、电、路、通信和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保护村镇自然、历史、人文风貌;

(四)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传承和保护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第二十四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应当依照各自职能职责,采取下列措施,建设文明单位:

(一)完善单位规章制度,科学、民主、规范管理;

(二)规范服务行为,制定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三)规范经营行为,诚信守约;

(四)培育健康向上的单位文化,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言行举止文明;

(五)组织开展公益活动,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十五条 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家庭和睦、家教良好、家风端正。

第二十六条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将文明行为规范、道德法治、心理健康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开展文明校园建设和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师生文明风气和文明行为习惯。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守文明行为规范。

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完善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益宣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无障碍设施等城市文明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市文明建设。

机场、车站、商场、医疗机构、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单位或者场所,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母婴室。

公共场所应当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并保持开放。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设置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人流集中的单位或者场所该比例不应小于21,并设置方便老人、儿童及行动不便者使用的厕位或者第三卫生间等无障碍设施。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共享车辆营运市场监督管理机制。

共享车辆营运企业应当加强对共享车辆的跟踪管理和日常养护,保持共享车辆干净整洁、规范停放,及时对故障、报废共享车辆进行清理更换。

第二十九条 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强文明交通行为教育和培训,监督本单位从业人员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出租车、网约车驾驶人应当文明待客、规范服务,保持车辆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停靠和上下乘客,不拉客、甩客、欺客和无故拒载。

第三十条 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文明行为信用积分制度,对公民文明行为给予激励,提高全社会文明诚信意识。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不文明行为予以劝阻或者举报、投诉,受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为举报人、投诉人保密。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的方式、流程和办理时限。

第三十二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劝阻其工作或者营业场所内的不文明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报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并协助取证。

第三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募社会监督员、文明引导员,协助做好文明行为宣传、引导、监督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

执法人员应当规范、文明执法。执行职务时按照规定出示执法证件,全程记录执法过程;按照规定着装,仪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五项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由卫生健康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九项规定,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罚款,并可以对直接责任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九项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午间、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有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对施工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建设工程由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

(二)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的,公安机关不予登记,并由农业农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农业农村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二)无证养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督促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期限内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仍不改正的,收容犬只;

(三)携犬只外出未即时清除犬粪且不听劝阻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不文明养犬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因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罚款处罚,违法行为人自愿参加相关社会服务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安排其参加相应的社会服务,并根据违法行为人完成社会服务的情况,减轻或者免除对违法行为人的罚款处罚。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条规定的相关行政部门的执法权限,被列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围的,由相应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行使。

第四十二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东津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5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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