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号)
各单位(部门):
“五一”将至,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现就“五一”假期廉洁过节相关纪律要求提醒通知如下: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二、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
三、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垂钓、旅游等活动;
四、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酒后驾车;
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六、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七、严禁从事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活动。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提前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作出安排,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做到早提醒、早预防。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发挥表率作用,严于律己,以上率下。
学校纪委·监察处将认真受理群众的反映,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严肃追究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纪委·监察处
2019年4月25日